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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和电子(605258) - 关于取消监事会、调整董事会人数、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协和电子协和电子(SH:605258)2025-08-21 18:01

组织架构调整 - 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2][52] - 公司拟将董事会人数由7人调整为9人,独立董事3人不变,非独立董事由4人调整为6人,其中一名为职工代表董事[3] 股份与财务资助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8]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对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规定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9][1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审计委员会成员给公司造成损失时,有权书面请求相关机构向法院提起诉讼[11] 股东大会相关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或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5][16] -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董事会全部人数的2/3时,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6]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1/3时,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6]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需在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32]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32] - 董事与决议事项所涉企业或个人有关联关系,不得行使表决权和代理其他董事表决,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3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33] 董事任职与义务 - 无民事行为能力等8种情形不能担任公司董事,如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等[25] - 董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违反规定所得收入归公司,造成损失应赔偿[27] - 董事对公司负有勤勉义务,需为公司最大利益尽合理注意[28]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1/3[41] - 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43] - 监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监事出席方可举行,做出决议应当由半数以上的监事表决通过[43] 利润分配与公积金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44] -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44]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45] 审计与制度修订 -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46] - 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47] - 公司拟修订20项内部治理制度,制定2项内部治理制度[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