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兰泰克(603966) - 对外担保制度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管理, 规范公司担保行为,控制公司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对外担保系指公司为债务人对于债权人所负的债务提供担 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其他担保责任的 行为。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押及质押。 第二章 对外担保应当遵守的规定 第三条 对外担保包括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是对外担 保的决策机构,公司一切对外担保行为,须按程序经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 未经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的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第七条 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实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