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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冠电气(688517)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金冠电气金冠电气(SH:688517)2025-08-21 18:17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工作细则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规范运作》《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对董事会负责。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 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审查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和董事会中的职工 代表,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 负责人及经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 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