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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冠电气(688517)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金冠电气金冠电气(SH:688517)2025-08-21 18:17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议事规则的 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1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 1 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 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董事 总数的 2/3 时; (二)公司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