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照光电(300102) -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七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为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各自在其权限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 投资行为,规避投资风险,强化决策责任,实现公司资产保值增值,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进行的各种形式的股权(含 股票)、有价证券、货币资金、实物等各种有形资产、无形资产以及其他资产作 价出资的投资活动,公司通过收购、出售或其他方式导致公司对外投资增加或减 少的行为也适用于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合理 配置企业资源,促进要素优化组合,创造良好经济效益。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一切对外投资行 为。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