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照光电(300102) -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制度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制度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保护股东的利益,规范公司总裁及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的行为,确保其忠实履行职责,勤勉高效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适用规定和《厦门乾 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实行总裁办公会制度,总裁通过总裁办公会商议、决定重大经 营管理事项,总裁办公会不得变更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决议或超越其职权范围。 第三条 总裁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 副总裁对总裁负责,协助总裁开展工作。 第四条 公司设立总裁办公室,作为总裁处理公司日常事务的常设机构。 第二章 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及聘任程序 第五条 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