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照光电(300102) -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 作和公司独立董事依法行使职权,确保独立董事议事程序,完善独立董事制度, 提高独立董事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能力,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厦门乾照光 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参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规定的程序,行使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担任独立 董事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 根据《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