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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照光电(300102) -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乾照光电乾照光电(SZ:300102)2025-08-21 18:33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战略发展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规范工作程序,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厦门乾照光电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 期发展战略、业务及机构发展规划和重大投资决策及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 项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同时负责对公司对外投资事项进行研究,并 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二章 战略发展委员会组织机构 第三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由 5 名公司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 事。 第四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任命。 第五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设主席一名,由董事会任命,负责召集战略发展 委员会会议、主持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原则上任期与其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 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