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仕达克(30082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八月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贝仕 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职工代 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任期届满、解任以及其他导致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实际离职等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三)独立董事辞职导致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第五条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股东会决议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