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特智能(300916) - 对外报送信息管理制度(2025年8月)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报送信息管理制度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报送信息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报 送相关信息及外部使用人使用该等信息的相关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影响的 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公告、财务报表、统计数据及正在策划或需 报批的重大事项等。 第三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公司的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第四条 公司对外信息报送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公司董事会是公司信息对 外报送的最高管理机构,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对外报送的监管工作,证券事 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做好信息对外报送的日常管理工作,公司各归口单位或相 关人员应按照本制度规定履行信息对外报送程序。 第二章 对外信息报送的管理和流程 第五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应当遵守信息披露相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