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特智能(300916)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
关联人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关联人[5,6] 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交易,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6,12]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0.5%以上交易,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6,13] - 未达标准关联交易由董事长决定[13] - 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5%以上,提交股东会并聘请机构评估审计[13] 关联担保规定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金额,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并提交股东会[14] - 公司为控股股东等关联方担保,关联方应提供反担保[14] 日常关联交易要求 - 合理预计年度金额并履行审议披露程序,超预计需重新履行[15] - 年度和半年度报告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15] - 协议期限超三年需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披露义务[15] 其他规定 - 连续十二个月内相关交易应累计计算[15] - 部分关联交易可免予提交股东会审议或按关联交易方式履行义务[15,16,17] - 持股5%以上股东等及时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17] - 制度“以上”含本数,“超过”“以外”不含本数[19]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由股东会批准,董事会解释[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