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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特智能(300916)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朗特智能朗特智能(SZ:300916)2025-08-21 18:48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议事 行为,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 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 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三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对公司重大事项行使最高决策权。股东会在《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权限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 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应当于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 时股东会。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