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特智能(300916)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朗特智能朗特智能(SZ:300916)2025-08-21 18:48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0年12月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65万股[5] - 公司注册资本为144644007元[6] - 公司各发起人认购股份数量合计30000000股[12]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44644007股,均为普通股[12]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的2/3以上通过[13]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特定情形时,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者注销[18]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0]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0]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0] 股东权益与决策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收回收益规定,董事会需在30日内执行[21]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内容有异议,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就相关人员违规致损请求诉讼[26][2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44] 重大事项审议 - 公司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审议[34]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36]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36] - 公司1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36]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36]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36]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36] 会议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应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股东[36][44]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46]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55]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55]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56]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7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通知全体董事;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81][82]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有关联关系董事不得参与表决,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且决议经其过半数通过,不足3人则提交股东会[82][83] 独立董事相关 - 独立董事不得为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等[87] - 担任独立董事需具备上市公司董事资格、独立性要求,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等[88] - 独立董事应每年自查独立性,董事会每年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与年报同时披露[88] - 独立董事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89]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104] - 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5%[106]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10] 其他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解聘或不再续聘提前15天通知[115][119]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21]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