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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仕达克(300822)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
贝仕达克贝仕达克(SZ:300822)2025-08-21 18:49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 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进行会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 规定。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管理层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 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 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 股东会审议批准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