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仕达克(300822)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八月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 秘书工作的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主要规定了董事会秘书的任职条件、任职程序、职权范围和 法律责任等事项。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 司和董事会负责,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不得利用公司谋取不正当利益、损 害公司利益或者推卸应对公司承担的管理责任。 第四条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 事会秘书。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均应遵守本细则。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应具备下列任职资格: 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