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仕达克(30082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二〇二五年八月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决策功能,提升内部控制能力,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 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检查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及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工作细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 责,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二章 产生与组成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