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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仕达克(300822)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贝仕达克贝仕达克(SZ:300822)2025-08-21 18:49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八月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