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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迅生物(836504)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博迅生物博迅生物(BJ:836504)2025-08-21 19:20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1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也需董事会审议[34] 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应在四个月内、中期报告应在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9]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应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8] - 定期报告内容应经董事会审议,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9] 重大事件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出现特定情况公司应披露[14] - 除董事长或经理外其他董高无法履职超三月公司应披露[15] - 发生重大事件投资者未知时公司应立即披露[12] - 公司变更多项信息应立即披露[13] 其他披露要求 - 公司证券交易被认定异常应了解因素并披露[18] - 持股5%以上股东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24] - 通过委托或信托持股5%以上应告知委托人情况[25][26] 人员职责与追责 - 公司财务负责人是财务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28] - 内部审计部门对财务进行监督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28] - 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违规需赔偿[30] - 内部人员违规董事会可处分,外部违规公司可追责[30] 制度解释 - 本制度由董事会解释[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