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迅生物(836504)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1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3] 责任人范围 - 内部报告责任人包括董事、高管等,5%以上股份股东也在列[8] 重大事项标准 - 重大投资一年内购售资产超公司资产30%等[11] - 重大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14] - 重大关联交易与法人成交占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元等[15][16] - 重要日常经营合同金额占总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16] 其他重要事件 - 控股股东等质押股份占比达50%以上及后续质押[17] - 5%以上股份股东持股比例每增减5%需报告[17] - 重大诉讼涉案超1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17] - 董事、总经理等辞任、被解聘[17] - 董高人员无法履职超3个月需报告[14] 报告规则 - 责任人在重大信息最先触及相关节点时报告[21] - 信息变化或进展及时向董事会办公室报告[22] - 重大事件分阶段报告进展[23] 违规处理 - 责任人违规公司视情节处分[25] - 违规致信息披露违法公司配合追究行政责任[25] 制度说明 - 制度未尽或冲突按其他规定执行[27]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改需审议通过[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