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名称为Wecon Holdings Limited,双语外国名称为伟工控股有限公司[1] - 公司注册办事处位于开曼群岛[1] - 公司股本为5000万港元,分为50亿股每股面值0.01港元的普通股[2] - 公司财政年度结算日为每年3月31日[136] 股东与股份 - 各股东责任以所持股份未缴付金额为限[2] - 主要股東指有權在公司任何股東大會行使或控制行使10%或以上表決權的人士[18] - 公司可透过普通决议案增加股本,新增股本金额及每股金额由决议确定[22] - 公司可透过特别决议案在规定条件下减少公司股本、任何资本赎回储备或其他不可分配储备[22] - 股份可按可赎回条款发行,赎回可自股本拨付[26] 股东大会 - 公司须在每个财政年度举行一次股东大会,需在上一财政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1] - 股东周年大会须发出不少于21日且不少于20个营业日的通知召开[54] - 其他股东大会须发出不少于14个完整日及不少于10个完整营业日的通知召开[54] - 2名有权表决及出席的股东构成股东大会法定人数[56] 董事相关 - 除非公司于股东大会另有决定,否则董事人数不得少于2名,除股东另行决定外,董事人数无上限[75] - 每届股东周年大会上,当时三分之一的董事(非3的倍数时取最接近且不少于三分之一的人数)轮值退任,每名董事最少每三年退任一次[78] - 董事普通酬金由公司在股东大会厘定,按董事会协定比例分配,未达成协议则平均分配[85] - 董事需披露在与公司合约或安排中的利益[89] - 董事不得就其或紧密联系人士有重大利益的决议案投票[90] 董事会权力 - 董事会有权给予人士配股权或期权,给予董事等人员业务权益或分享溢利权益,决定公司取消在开曼群岛注册并在其他司法权区继续业务[94] - 董事会可设立区域或地方董事会或代理,委任人员并厘定酬金,授予权力,可撤销或更改委任及授权[94] - 董事会可行使公司权力筹措或借贷款项,抵押业务、物业及资产,发行债权证等证券[97] 股息与红利 - 宣派1年后未获认领的股息或红利,可由董事会用作投资或其他用途[120] - 宣派股息日期6年后仍未领取的股息或红利可被没收,拨归公司所有[120] - 董事会决定股息配发红股时,需提前不少于两星期通知股东并寄发选择表格[121][122] 其他规定 - 公司清盤決議案須為特別決議案[143] - 公司清盤時資產分配按股東實繳股款比例進行[143] - 廢除、更改、修訂或新增章程細則須獲股東特別決議案批准[145] - 更改組織章程大綱條文或公司名稱須通過特別決議案[145]
伟工控股(01793) - 第二份经修订及重订之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