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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管业(002457) - 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青龙管业青龙管业(SZ:002457)2025-08-21 19:49

选聘决策流程 - 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需审计委员会审议、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3] - 1/2以上独立董事、1/3以上董事可向董事会提聘请[5] 评估报告要求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履职及监督报告[5] 选聘标准与方式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8] - 可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5] - 公开选聘应通过官网发包含基本信息的文件[6] 人员与资料管理 - 文件资料保存至少10年[9]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0] 改聘与解聘规定 - 7种情况出现时公司应改聘[11] - 解聘时股东会表决允许其陈述,披露需说明原因[11] 时间与监督要求 - 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前完成选聘[12] - 审计委员会监督检查,结果涵盖在年度评价中[14]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解释,经股东会通过实施修改[16] - 制度发布于2025年8月20日[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