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龙管业(002457) - 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人员任职与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需在任职事项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3]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股份总数25%[4] - 所持股份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部转让[4] -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所持股份不得转让[8] -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本公司股票[9] 新增股份转让规则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基数[5] - 每年第一个交易日,按25%计算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7] - 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7] 减持相关规定 - 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减持,需在首次卖出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5]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完毕,需在2个交易日内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6] 禁止减持情况 - 公司或本人因证券期货违法相关情况未满一定期限不得减持或买卖股票[9,4] - 本人因涉及证券期货违法未足额缴纳罚没款不得减持(特殊情况除外)[9] - 本人因涉及与公司有关违法违规被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不得减持[9] - 公司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特定期间内不得减持[9] - 董事和高管承诺不转让期限内不得转让[9] 违规处理 - 违规买卖股票公司董事会收回收益并披露相关内容[10] 交易时间限制 - 在公司定期报告等公告前特定日期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10] 内幕信息管理 - 应确保特定关联方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份[11] 制度生效时间 - 本制度自2025年8月20日起生效实施[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