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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枪科技(001211) - 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双枪科技双枪科技(SZ:001211)2025-08-21 20:16

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六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具体程 序和办法由其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规定。 1 第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或高 级管理人员: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合法、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任期届满、解 任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公司收到 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如因董事的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 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第四条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