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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枪科技(001211)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双枪科技双枪科技(SZ:001211)2025-08-21 20:18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 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胜任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良好的职业操 守,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 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全体董事联 合提名,并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担任,负责主持 委员会工作。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成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成员 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成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的规定补 足成员人数。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持续完 善公司内控体系建设,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管理,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