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枪科技(001211)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 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双枪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的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报送 及时。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负责人,负责办理公司内 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工作,应当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前的报告、 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各环节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及其知悉内幕信息的时间,及时 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备相关资料。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以下简称"董秘办")为公司内幕信息 的监督、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