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枪科技(001211)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依法行使职权, 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在公司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 则。 第二条 公司设立一名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 负责,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公司应当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四条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三)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四)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具有 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一)《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二)最近三年曾受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