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东方(00593) - 致非登记股东之信函 - 以电子方式发布公司通讯之安排
公司通讯发送 - 公司将以电子方式向股东发送公司通讯,通过港交所网站提供[2] - 非登记股东须给中介人/代理人指示提供电子联络资料[2] - 股东可书面或电邮通知公司要求收取印刷本,公司免费发送[3] 其他情况说明 - 公司处于强制清盘状态[1] - 函件向非登记股东发出,已出售或转让股份股东毋须理会[3] - 日期为2025年8月22日[3]
公司通讯发送 - 公司将以电子方式向股东发送公司通讯,通过港交所网站提供[2] - 非登记股东须给中介人/代理人指示提供电子联络资料[2] - 股东可书面或电邮通知公司要求收取印刷本,公司免费发送[3] 其他情况说明 - 公司处于强制清盘状态[1] - 函件向非登记股东发出,已出售或转让股份股东毋须理会[3] - 日期为2025年8月22日[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