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迦南科技(300412)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8月)
迦南科技迦南科技(SZ:300412)2025-08-22 16:18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亲自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 的,独立董事应当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并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 事代为出席。 第五条 独立董事行使下列特别职权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经全 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经 2025 年 8 月 21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治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公司应当 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 召集和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