迦南科技(300412)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
迦南科技迦南科技(SZ:300412)2025-08-22 16:18

独立董事任职限制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6]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6] - 特定股东及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有违法犯罪或受处罚记录不得为候选人[7] - 受证券交易所处分不得为候选人[7] - 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10] 独立董事履职规定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应提议解除职务[10] - 不符合规定应在六十日内补选[11] - 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9]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14] - 行使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6] - 认为资料不充分可联名要求延期[17] 公司与独立董事相关安排 - 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17] - 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19] - 公司给予适当津贴,标准由股东会审议通过[19] - 发现重要事项未按规定审议应向深交所报告[19]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19] 其他 - 制度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解释,通过之日起实施[21] - 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间为2025年8月21日[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