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有经济管理高级职称的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候选人,需5年以上会计专业全职工作经验[4]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10]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10] - 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得有近36个月证券期货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17]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六年,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20] 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4] - 股东会选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披露[18] 履职与监督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职[20]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24]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26] - 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过半数,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召集人[26]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召集人[26]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9] 补选规定 - 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辞任等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补选[4][21]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履职至新任产生,60日内补选[21] 资料与费用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33] - 公司按月向独立董事报送经营管理情况[35]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提前三日提供资料[36] - 公司保存董事会会议资料至少十年[37] -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费用经全体过半数同意由公司承担[33] 津贴与定义 - 公司按月发独立董事津贴并代扣个税[38]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有重大影响股东[41] - 中小股东指持股未达5%且非董事高管股东[41]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41]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1]
茶花股份(603615)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8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