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花股份(603615)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开一次定期会议[4]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应开临时会议[6] - 董事长接到提议或要求后十日内召集并主持会议[8] - 定期会议提前十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二日通知[10] - 会议变更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二日发书面通知[13] 会议举行 - 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4] - 一名董事一次会议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17]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通讯方式召开[19] - 非现场会议以有效表决票或书面确认函计出席人数[19] 会议决议 - 提案需超全体董事半数投赞成票通过,担保等事项另有要求[26] - 董事回避表决时,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且决议过半数通过[27] - 未通过提案条件无重大变化,一个月内不再审议[30]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确,会议暂缓表决[31][32] 会议其他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40] - 决议一人一票,表决意向分三种[23] - 举手表决秘书统计,记名投票后工作人员收集交秘书统计[24] - 会议记录应含多项内容,相关人员需签名[34][35] - 与会董事需签字确认,有异议可书面说明[36][37] 年度报告 - 编制年度报告时,董事会就利润分配决议通知审计出草案,审议后出正式报告[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