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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花股份(603615)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茶花股份茶花股份(SH:603615)2025-08-22 16:33

公司基本信息 - 2017年1月13日获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公开发行6000万股A股,2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2.4182亿元[7]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241820000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13] 股权结构 - 公司设立时陈冠宇持股67846789股,占比37.69%[12] - 公司设立时陈葵生持股35894312股,占比19.94%[12] - 公司设立时陈明生持股32310826股,占比17.95%[12] - 公司设立时林世福持股16155413股,占比8.98%[12] - 公司设立时陈福生持股12930275股,占比7.18%[12] - 公司设立时北京太誉兰馨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股9473684股,占比5.26%[12] - 公司设立时李小军持股5388701股,占比3.00%[12] 股份交易与限制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16]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18]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000股的,可以一次全部转让[18]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19]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7]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7]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5]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56]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61]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人,职工代表董事一人[7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87]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90] 独立董事相关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4]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在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4] - 担任独立董事需具有五年以上履行职责所需的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95]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三名,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且至少有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102]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02] - 审计委员会作出决议,应经成员过半数通过[103]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3] - 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现金分红间隔一般不超过一年[115] - 公司每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可供分配利润的20%[117]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12]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27] - 公司指定《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刊登公告和披露信息的媒体[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