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股份(600302) - 标准股份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份的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标准股份标准股份(SH:600302)2025-08-22 17:03

股份买卖通知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份至少提前两日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4] 信息申报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在特定时点或期间内两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报个人信息[5] 股份转让限制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7] - 因送红股等权益分派使股份增加,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减持数量[7]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票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票不能减持但计入次年基数[7] -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董事和高管股份不得转让[10]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自实际离任之日起6个月内股份不得转让[10] 买卖时间限制 - 在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股票[12] - 在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股票[12] 减持计划 - 计划转让股份应在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4] 亲属适用 - 制度对董事及高管亲属持有及买卖公司股份限制适用[18] 制度执行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18] - 制度与修订法规抵触时按最新法规执行[18] 制度管理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和修改[18] - 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