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源电力(000966) -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第四版)》
长源电力长源电力(SZ:000966)2025-08-22 18:05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 特定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该职[8]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公司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0] - 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披露[12] 独立董事任期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12] - 连续任职已满六年的,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2] 补选与解职 - 独立董事因特定情形致比例不符等,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12]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董事会应30日内提议解除其职务[14] 工作要求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22]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3] 职权行使 - 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7] - 关联交易等事项需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0] 会议相关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0] - 公司应召开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20] 信息披露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5] - 独立董事履职涉及应披露信息,公司应及时办理[30] 意见发表 -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应明确清楚,含五项内容[18] - 对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应说明理由等[18] 公司保障 - 公司应健全与中小股东沟通机制[24] - 公司应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通报运营情况并提供资料[28] - 董事会审议重大事项前应听取意见并反馈采纳情况[28] - 及时发董事会会议通知,不迟于期限提供资料[28]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提前三日提供资料信息[28]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8] -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时相关人员应配合[29]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30]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或有重大影响的股东[32]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5%且不担任董高的股东[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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