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源电力(000966) -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第三版)》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三版 (经 2025 年 8 月 21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批准进行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信 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 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 融资工具管理办法》、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 易商协会)发布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 息披露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简称 债务融资工具),是指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 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公司作为交易商协会的注册会员,在 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及存续期内,对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非金融企 业偿债能力或者投资者权益可能有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债务融 — 1 — 本制度所称"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