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源电力(000966) -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第二版)》
董事会秘书聘任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董事会秘书[5] - 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六个月内完成聘任[9] 任职条件与培训 - 候选人应参加资格培训并取得证书[16] - 董事会秘书每年、证券事务代表每两年至少参加一次后续培训[16] 职责与解聘 - 任命后一个月内签署承诺书,重大变化(持股除外)五日内更新报送[6] - 出现特定情形一个月内解聘[7] 任职限制 - 近三十六个月受处罚或谴责、三次以上通报批评者不得担任[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