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特新材(688398) - 赛特新材: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总股本、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赛特新材赛特新材(SH:688398)2025-08-22 18:16

股本与注册资本 - 2025年5月31日至6月30日,因可转债转股,总股本由167,813,892股变为167,813,997股[3] - 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为167,813,997元[3] 制度修订 - 拟修订《公司章程》《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多项制度[4][5][6][7] - 制定《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制度[6][7] 人员变动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将在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11] 股东持股 - 汪坤明持股3224万股,持股比例55.11%[12] - 李荣生持股1053万股,持股比例18.00%[12] - 汪美兰持股871万股,持股比例14.89%[12]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3] - 董事会作出财务资助决议需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3]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23]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24]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39][40] - 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1名公司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40]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61] - 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次分配利润的20%[63] 公司合并、分立等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章程另有规定除外[67] - 公司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指定媒体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68] 其他定义 - 控股股东定义为持股占公司股本总额超50%或持股比例未超50%但表决权足以影响股东会决议的股东[72] - 市值定义为交易前10个交易日收盘市值的算术平均值[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