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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特新材(688398) - 赛特新材: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赛特新材赛特新材(SH:688398)2025-08-22 18:19

减持限制 - 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减持不超所持股份25%[10] - 持股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10] - 任期届满前离职,6个月内不得转让[11] - 离婚分割股份后减持,每年不超各自持股25%[12] - 上市交易一年内不得减持[14] 买卖规则 - 买卖前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6] - 相关时点或期间2个交易日内申报身份信息[7] - 不得6个月内反向买卖[16]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不得买卖[17] - 季报等公告前5日不得买卖[17] 减持程序 - 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减持,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公告[23] - 每次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22] - 减持完毕或未完毕,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22] 违规处理 - 违规买卖收益归公司,严重处分或处罚[25] 其他规定 - 制度适用于相关人员持股及买卖管理[4] - 5%以上股份股东参照执行[18] - 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23] - 董事会负责解释修改,批准日起实施[28][29] - 填写自查表并承担法律责任[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