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特新材(688398) - 赛特新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修订)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5] 人员补选 - 委员问题致人数不足,公司六十日内完成补选[7] 事项审议 - 披露财务报告经审计委员会过半同意提交董事会[9] 审计检查与报告 - 内控审计部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季度向委员会报告[12][13] 会议规定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四次,提前三日通知[17][18]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8] 决议通过 - 全体委员过半通过,关联议题无关联委员过半通过[18][19] 会议记录 - 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9] 履职披露 - 披露年报时在交易所网站披露履职情况[21] 意见处理 - 提审议意见未采纳,公司应披露并说明理由[21] 细则生效与解释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