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特新材(688398) - 赛特新材: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修订)
交易报告标准 - 资产总额、成交金额、标的资产净额占比超10%需报告[10] - 标的营业收入占比超10%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0] - 交易产生利润、标的净利润占比超10%且超100万元需报告[10]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法人超300万元且占比0.1%需报告[12] 其他报告情形 - 涉案超1000万元且占比1%以上诉讼需报告[12] - 控股股东股份转让受限、5%以上股东股份冻结需报告[16] 报告时间与方式 - 知悉重大信息最先发生时报告[18] - 重大信息有进展、超交付期3个月需报告[18][19] - 书面报告需提供相关材料[19] 信息处理与责任 - 董秘室分析判断并提请披露[20] - 知情人保密,未及时上报受处分[22][24] 制度相关 - 制度适用于5%以上股份股东等[4] - 由董事会解释,审议通过实施[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