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信息 - 会议时间为2025年8月29日14:00[10] - 现场会议地点在上海市长宁区空港三路99号东航大酒店[10] - 会议方式是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10] 规则修订 - 修订《公司章程》,删除监事会相关规定,由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12] - 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按《公司章程》修订内容相应配套修订[15] - 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董事会决定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等[18] - 撤销公司监事会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由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21] 关联交易 - 调整公司2025年飞机及发动机日常关联交易事项[10] - 审议公司2026 - 2028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含金融服务等多项交易[10] - 2023 - 2025年与东航租赁飞发租赁日常关联交易设置50%约束比例[24] - 2025年度飞发出售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上限为18亿元,飞机及发动机租赁总金额上限为46亿美元,使用权资产总值上限为36.50亿美元[24] - 2026 - 202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项目有9项[29] 股份相关 - 1997年2月公司在港交所上市,以1.38港币/股发行156,695万H股,发行后股份总数增加为456,695万股[35] - 1997年10月公司在上交所上市,以2.45元/股发行30,000万A股,发行后股份总数为486,695万股[35] - 公司注册资本为22,291,296,570元[38]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300,000万股,由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全额认购[43] - 公司现时股份总数为22,291,296,570股,均为普通股[43] - A股共17,114,518,7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6.78%[43] - H股共5,176,777,7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22%[43]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44]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特定情形下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46]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同一种类股份总数的25%[48]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48]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48]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六个月内举行[6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65][69][70] - 董事会收到提议、请求后,应在10日内反馈是否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68][69][70]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需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68][69][7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73]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应在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73] - 公司召开年度股东会,应至少提前20日发书面通知;召开临时股东会,应至少提前15日发书面通知[73]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会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86] - 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会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6]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88]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88]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89]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至13名董事组成,外部董事人数应超过全体成员半数,含不少于总人数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至少1名会计专业人士[106] - 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会成员过半数选举和罢免,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105] - 董事会审议批准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下的关联交易[108][109]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四次,大致每季度一次,由董事长召集[113]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半数以上董事等提议或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时,应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113] - 定期会议通知应至少提前14日发出,临时会议至少提前5日发出[113] - 董事会会议应由过半数的董事(包括受委托出席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17] - 董事会作出决议,除特定事项须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外,其余由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109] - 董事会决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有关联关系的董事不得行使表决权[116] - 签字同意的董事人数达到规定人数,可形成有效决议而无须召集董事会会议[116]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48]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49] - 中期股利数额不应超过公司中期利润表可分配利润额的50%[150] - 公司拟现金分红需满足当年盈利等3个条件[154] -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30%[156]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164]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的,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69]
中国东航(600115) -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