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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达创智(001368) - 总经理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通达创智通达创智(SZ:001368)2025-08-22 18:58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制度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促进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公司重大经营 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和《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的规定,特制定总经理工作制度。 第二条 总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负责人。总经理对 董事会负责,执行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对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总经理的聘任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 负责人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五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员, 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仅在公司领薪,不由控股股东 代发薪水。 第六条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 3 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七条 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