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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蓝电(83077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武汉蓝电武汉蓝电(BJ:830779)2025-08-22 18:59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21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3]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的与原则 - 目的包括促进与投资者良性关系、建立稳定优质投资者基础等[7] - 原则有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7] 沟通内容与方式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内容等[8] - 管理方式包括定期报告与临时公告、股东会等[9] 特殊情形规定 - 当年现金分红水平未达规定等情形应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0] 管理负责人与部门 - 董事会秘书为负责人,证券部为专职部门[11] 禁止情形 - 不得透露未公开重大事件信息等情形[11] 工作职责与内容 - 职责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沟通活动等[12] - 内容有分析研究、沟通与联络、定期报告等[13] 其他工作内容 - 包括筹备会议、公共关系、媒体合作等多项内容[14] 人员要求与培训 - 各职能部门有义务协助开展工作[14] - 可定期对相关人员开展培训[14] - 从事人员应具备品行、专业知识等素质和技能[14] 信息披露要求 - 向特定对象提供未公开非重大信息应及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16] - 应将相关制度通过北交所披露[16] - 开展活动应编制记录并及时披露[17] 与中小投资者沟通 - 应加强与中小投资者沟通,年报披露后应召开业绩说明会[17] - 召开年报说明会应至少提前2个交易日发布通知公告[17] 信息披露义务 - 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应按规定及时、公平履行义务[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