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水务(601158) -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及关联交易内部报告制度
子公司控股与报告标准 - 子公司需直接或间接控股50%以上且纳入合并报表[5] 交易报告起点 - 非日常交易资产总额占比10%以上需报告[6] - 日常交易合同金额占比50%以上且超5亿需报告[9] - 关联与自然人单项交易30万、法人300万需报告[11] 其他事项报告起点 - 诉讼仲裁500万、证券纠纷不论金额均报告[9] - 经营损失等500万、行政处罚10万需报告[9] - 担保资助不论金额、其他事项5000万需报告[9] 特殊情况报告要求 - 超交付期三月未完成,每三十日报进展[12] - 董高人员无法履职3月以上需报告[16] - 股东5%以上股份质押需关注[17] 关联交易报告 - 每月前5日报日常关联交易差异,变动10%以上说明原因[25] - 按年报要求报年度差异,变动10%以上说明原因[25] 内部报告路径 - 子公司按联络人等流程报告[18] - 部门等按联络人等流程报告[20] 报告方式与内容 - 重大信息及关联交易书面或电子,特殊可先口头[21] - 重大信息含发生时间等,关联交易含交易方等[22][23] 制度实施 - 本制度董事会通过实施,原制度废止[29] 报告单 - 存在重大信息和关联交易内部报告单[3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