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水务(601158) -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制度
制度目的与责任 - 规范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4] - 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募集资金相关内部控制制度[4] 资金管理 - 募集资金专户集中管理,使用完前不得存其他资金[8] - 闲置资金补流单次最长不超12个月,到期归还[10] 协议与披露 - 不晚于资金到专户前签《账户及资金三方监管协议》[8] - 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资金使用及募投项目进展[13] 变更与监督 - 募集资金原则上不得变更,调整需审议公告[13] - 接受债券受托管理人、监管银行监督,异常及时告知[13] 违规处理 - 违反制度责任人视情况处分,严重追究刑事责任[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