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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润电子(002055)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修订)
得润电子得润电子(SZ:002055)2025-08-22 20:0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 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等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公司,应及 时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经理层和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各部门、公司下属企业(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控 股比例超过50%的子公司或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公司下属分支机构或全资子公司的负责人、公司控股子公司负责人、 公司派驻参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为负有向董事会报告重大信息的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