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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润电子(002055) -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制定)
得润电子得润电子(SZ:002055)2025-08-22 20:04

董事辞职披露 - 公司应在收到辞职报告2个交易日内披露董事辞职情况并说明原因及影响[5] 董事补选 - 董事提出辞职,公司需在60日内完成补选[5] 解除职务审议 - 股东会审议解除非职工代表董事职务提案,需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6] 移交手续 - 董事应在正式离职5日内向董事会办妥移交手续[8]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1] - 任期届满前离职的董事,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减持股份不得超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