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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润电子(002055) -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制定)
得润电子得润电子(SZ:002055)2025-08-22 20:04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 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因任期届满未连任、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 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离职包含任期届满未连任、任期内主动辞职、被解除职务以及其他导致董事实 际离职等情形。 第四条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选举新一届董事会的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自动离职。 第八条 被解除职务程序 公司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规 第五条 辞职程序 公司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前辞职,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