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润电子(002055) - 定期报告编制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定期报告相关规定 - 公司定期报告分年度、半年度和季度报告,年报需审计[2] - 特定报告披露前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买卖股票[4] 报告流程安排 - 总经理向独立董事汇报年度情况并安排考察[6] - 财务负责人提交年度审计资料[7] - 审计委员会协商确定年报审计时间[9] - 董秘负责定期报告编制、披露及通知[11] - 相关人员制定工作时间表[11] - 年报审计经多道程序[12] - 报告初稿审核、审批后披露[13] - 董事等签署意见后由董秘组织披露[13] - 董事长提交证券部门,董秘审核批准后申请披露[14] 其他要求 - 公司网站登载报告时间和内容有要求[14] - 业绩泄露或股价异常需披露数据[14] - 财务负责人告知董秘业绩预告事项[14] - 拒绝无依据报表报送,依法报送需登记保密[14] - 及时回复监管问询[15] - 追究报告编制问题责任人并考核[15] - 报告延期等情况加重惩处责任人[15] - 查实信息披露差错原因并追责[15] 制度生效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其制定解释[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