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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润电子(002055) - 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得润电子得润电子(SZ:002055)2025-08-22 20:04

人员任职要求 - 财务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需5年以上大中型企业财务管理经验、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4] - 有犯罪、破产清算、违法吊销执照等特定情况人员在规定期限内不得担任相关职务[5][6] 人员职责与权限 - 财务负责人定期向总经理、董事会报告工作并提建议分析,对财务报告负责,有多项权限[8][9] - 会计机构负责人制定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体系[10] 考核与离任 - 年度末财务负责人接受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考核,其他相关负责人接受财务负责人考核[12] - 财务负责人辞职提前一月书面申请,经董事会批准,离任前接受审查并移交事项[13][15] 保密与责任追究 - 聘任财务和会计负责人签订保密协议[16] - 未履行职责公司追究责任,内部审计机构调查原因并拟定处罚意见,有多种追究形式[15][16] 制度生效与执行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相关事宜,未尽事宜依国家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