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企业(02202) - 海外监管公告-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制度修订 -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于2025年8月22日修订[9] 制定依据与目的 -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规定制定办法[14] - 目的是规范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等[14] 信息披露原则 - 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原则[17] - 向所有境内外投资者公平披露信息[19] 信息披露流程 - 执行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程序[14] - 披露信息在交易所网站和符合条件媒体发布[19] 责任主体 - 董事长对信息披露事务承担首要责任[21]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工作[23] 报告义务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为报告义务人[27] - 24小时内报送书面文件并负直接责任[29] 报告流程 - 董事会办公室收到信息向董事会秘书报告[29] - 收到监管文件董事会秘书向董事长报告[29] 报告类型与要求 - 定期报告含年报、半年报等,需审核[32][33] - 及时披露重大交易和关联交易[32][34] 公告披露 - 规定时点或特定情形及时披露临时公告[34] - 股东情况变化应告知并配合披露[36] 文件起草与发布 - 定期报告经批准后由董事会秘书发布[39] - 临时报告审核后提交交易所发布[39] 信息保存 - 内幕信息档案等保存至少十年[44] - 信息披露文件保存十年或更长期限[47] 违规处罚 - 泄露内幕信息等责任人将被处罚追责[52] - 年报披露重大差错责任人受相应处分[58] 制度生效 - 本办法经审议通过生效,原制度作废[61]